各高等学校: 为继续发挥我省高等学校美术人才培养优势,展示高校美术教育成果,推动山东美术教育事业发展,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教育厅定于2024年4月中下旬至5月下旬举办第十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文化思想,坚持为人民服务、为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展现新时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引领我省高校美术创作健康发展,加强和提升我省美术评论工作,服务新时代山东文化强省建设,向成立75周年献礼!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山东美术馆 (三)协办单位:山东省各高等学校美术院(系) 三、作品征集 (一)征集范围 全省各高等院校美术与书法类专业、艺术设计类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创作的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水粉、壁画·综合材料、陶艺、书法、艺术设计(平面设计、环境艺术、数字媒体、产品设计、工艺美术、服装设计等)9大类作品。 (二)作品要求 1.参展作品应符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思想性、艺术性、学术性较高。鼓励以党的以来,党和国家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为主题,体现人民幸福感、获得感,反映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和追求的创作。倡导以新颖的视角、综合的手段、多元的风格,反映时代之变、艺术之进、青年之思。 2.参展作品的题材、风格、形式不限。每位作者限报1件作品。如为合作作品,作者人数不超过3人。 3.架上绘画、书法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高240厘米×宽240厘米(含边框),需为装裱后可悬挂。艺术设计类作品需为实物。 (三)初评及原件申报 1.初评工作 作品初评工作由各高校自行组织。 2.原件申报 (1)根据近三届“青未了”各高校入选作品数量,确定本届展览各院校报送作品数量如下表所示。在规定数量范围内,9类作品比例由各高校自行确定。
(2)作品原件背面右下角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画种、尺寸(厘米)、指导教师姓名、联系电话。 3.收件时间及地址 (1)作品原件由各高校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申报及个人退件。报送时,应填写《大学(学院)第十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报送作品(原作)汇总登记表》(可至www.sdam.org.cn下载)并加盖公章送至山东美术馆。登记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sdmsgzlb@163.com。 (2)收件时间 2024年4月9日(周二)至11日(周四) (3)收件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777号山东美术馆 邮政编码:250014 收件人:宋老师17609590269 18563732885 四、复评评奖 (一)主办单位聘请业界专家组成展览评审委员会,独立开展作品复评、评奖工作。 (二)展览最终入选作品约200件。从中评选优秀作品20件并颁发“优秀奖”证书,指导教师(前2位)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证书。 五、作品展览 (一)入选作品定于2024年4月中下旬至5月下旬,在山东美术馆二楼B1、B2、B3、B4、B5展厅集中展出。 (二)将为每位入选作者颁发入选证书,并赠送1册《第十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作品集》。 六、展览评论 为进一步加强和提升美术评论工作,将与展览同步开展评论活动。拟面向社会广泛征稿、遴选,并颁发入选及优秀评论证书。作者身份为在读学生的优秀评论,向指导教师(前2位)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证书。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七、事宜 (一)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作品申报和退件费用(作品原作送件、退件运输费、保险费、装裱费)由申报方承担。在展览结束后1周内由各院校提前联系运输公司自行统一运回。逾期不领取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支付仓库保管费。 (二)严格审核学生资格。参赛学生须严格遵守参展章程,不得有弄虚作假或不正当行为。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展资格,已经获奖的取消其所获奖项并予以通报。学校协助作假的,三年内不得参加“青未了”等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或山东省教育厅主办的艺术类展览活动。 附件:1.第十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组委会名单 2.第十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 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工作进度表 3.大学(学院)第十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报送作品(原作)汇总登记表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教育厅 2024年3月8日 附件1 第十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组委会名单 名誉主任 王磊 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厅长 李明 省委教育工委常务 省教育厅党组、厅长 主任 孙蕾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主任 刘晓静 山东艺术学院副院长 孙大刚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副院长 杨晓刚 山东美术馆馆长 组委会委员 张东林 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处长 王桂龙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何茂峰 山东美术馆专职 姚允东 山东美术馆副馆长 附件2 第十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 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工作进度表 4月9日至11日,作品原件收件、整理; 4月13日,作品终评、评奖; 4月14日至15日,作品拍照、布展; 4月16日至5月21日,作品展出、评论征稿; 5月22日至24日,展览撤展、作品退件。 附件3 _____________大学(学院)第十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报送作品(原作)汇总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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